平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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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公众可在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p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围绕局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条。其中行政执法公示信息8条,其他各类信息12条。

1、全面推进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执法结果。

2、依托公众号发布信息470条,依托平原欣闻等媒体发布信息156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均为100%。

3、积极拓宽政民互动渠道,规范决策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接受群众的监督,满足群众需求为民办实事,解民忧。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优化办理机制结合人民群众对于城管执法信息公开的需求,修订完善了公开指南,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举办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公开管理制度,组织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2次,细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责任压实到个人,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程序保证公开信息发布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信息公开专栏新建优化行政执法局公示、城市管理专题2个,在平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年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0条,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平原县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470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65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公开内容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形象不全面,多数为文字描述。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不够,不能及时了解到公众的需求与意见,促进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促进公开内容形式多样化,能够以图片、表格、动画等多种方式使公开内容更加的形象、具体、生动、让群众一目了然,更好的了解政务公开信息。二是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了解群众的需求,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我们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同时,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包括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加强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定期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传播效率。

4、严格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同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19件,县级政协提案37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拓展公开渠道:除了传统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告栏等渠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公开方式,如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二是强化互动交流:更好地与公众互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微信公众号意见征集等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性和参与感。三是创新解读方式:针对政策法规、重要文件等内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除了传统的文字解读外,还通过图解、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让公众更易于理解。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网上邮箱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建议,及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办公地址:平原县琵琶湾东路;联系电话、传真:0534-4217816;电子邮箱:pyxzhxzzfj@dz.shandong.cn)

附件: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