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模式

平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平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公众可在平原县政府网站(http://www.zgp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平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32条,同比增加12%。其中部门动态信息72条,政策法规15条,公告公示12条,科技创新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和完善《平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县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细化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及时上传单位公示内容、工作动态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高平台内容保障水平,及时发布和转载国家和省市工信政策和新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实效性,所发信息内容不得超过信息时间一周。

(五)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平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共有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2名。全年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次,不断提高各股室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为我局更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服务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有序地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二是加强政务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平原县科技和工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23件建议、提案,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对收到的代表建议进行了研究,一一进行认真办复。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原县科技和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平原县平安东大街166号政府一楼;联系电话、传真:0534-4211160 ;电子邮箱:pyxgxjyxkm@dz.shandong.cn

 

 

平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平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