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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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信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3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按照中央、省、市信访部门要求,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外,其他均不予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对全县信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尚需加强。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有针对性地指导全县信访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共平原县委、平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