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平原县人事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6日

本报告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条例》 、《办法》)的规定,结合平原县人事局工作实际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平原县人事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加强领导,扩大宣传,积极、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平原县人事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计划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

(二)拓宽发布渠道。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于实处,平原县人事局主动联系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体,通过发布广告、接受采访、撰写宣传稿等形式将利民信息传递给广大市民群众,扩大了政策覆盖面,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平原县人事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平原县人事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附件:平原县人事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平原县人事局

201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