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平原县安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平原县安监局进一步强化安监队伍的服务意识、协作意识、质量意识、实效意识,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00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布署,我局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
2009年,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在办公条件上积极创造条件,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局办公室每月对科室进行调度,督促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及时公布安全生产相关政策,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政策宣传,积极互动,主动交流。
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1月1日 — 12月31日 ,安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我局在信息公开中,统筹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制定了公文类信息制作和信息网络发布保密审核把关规则,只要是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坚决做到不泄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2009年先后进行了多次保密检查,尤其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信息保密情况作了全面地逐个检查。
2009年,平原县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在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与不断提高的社会需求还有差距,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需深化,协调机制还需要再进一步探索研究,不断完善。2010年我们将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进行公示,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改进自身工作,坦诚接受群众的监督。
平原县安监局
2010年1月29日
下载版: 平原县安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