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龙门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龙门街道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09年度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等情况。
2009年,平原县龙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在街道党委、街道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街道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009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诉求。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2009年度我街道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的分类缺少标准规范,对于政府文件保密范围需要严格把握等个别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应积极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龙门街道办事 201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