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原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由平原县卫生局办公室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部分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平原县卫生局办公室(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平安西大街651号),联系电话0534-2165759。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服务的质量。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通过网站,德州日报、德州晚报、齐鲁晚报、平原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策汇编等主动公开信息。
2010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信息。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暂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至2010年底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审查,多次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全面无泄密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本单位存储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应按可作为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信息,做好分类管理;按要求向县政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工作,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台账管理。
平原县卫生局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