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本报告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条例》 、《办法》)的规定,结合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实际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010年,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计划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情况。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于实处,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联系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体,通过发布广告、接受采访、撰写宣传稿等形式将利民信息传递给广大市民群众,扩大了政策覆盖面,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知晓度。
2010年,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
2010年,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附件: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