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平原县坊子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3年,坊子乡充分发挥公开栏、报纸、广播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发布,做好审查解释。在信息公开前,由专人负责审核并做好记录;在信息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做出回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查、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乡政府公文的公开流程,公开时效性有所增强,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对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坊子乡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党政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好此项工作。
在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对社会关切进行回复,并通过不同形式认真解答了群众的疑问、问题。
根据县、市政府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采用发放宣传册、公开栏、喇叭等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各重点工作牵头办公室密切配合,对任务细化分解,取得了明显实效。
2013年,坊子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坊子乡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坊子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
二是严格保密审查。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经审查,到目前为止,我镇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前后衔接不当。
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原县坊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原县坊子乡富民路,联系电话:0534-4660007,电子邮箱:pyxfzxdzb@dz.shandong.cn ,
邮编:253108)。
平原县坊子乡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