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2014年,平原县安监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了职责,落实了分工,明确了岗位,完善了制度,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政府,开展阳光政务服务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股室、监察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了具体负责信息上传发布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及时与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做好工作沟通,探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正确领会和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制度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公开不完整、公开不及时等情况引发的群众投诉。
2014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收费及相关事项。
2014年度没有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平原县安监局
2015年1月30日
下载版: 平原县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