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www.sdpyjs.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原县平安西大街406号,邮编:253100,电话:0534—4253423,电子邮箱:dzpyjsjbgs@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服务的质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公开信息7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先后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确定由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生成的政府信息是否对外公开进行涉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并将其纳入年底考评范围,成为评优树先的依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9条,向公共场所移交信息173条。

通过县住建局(www.sdpyjs.gov.cn/)网站,德州日报、德州晚报、齐鲁晚报、平原电视台、平原时讯等媒体,及时公布政策法规和城乡建设进展,向市民征求对2015年城建计划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保障房政策汇编等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25日

 

 

下载版: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