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特编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2014年12月31日止。
2014年,平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分工,确定专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舆情监控等各项工作,有效确保县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确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我县先后印发了《平原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平原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平原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平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并建立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企业主动提供可公开信息,并由专人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分管主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
我县高度重视在线访谈活动,将其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平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洪霞参加了德州政务网组织的在线访谈节目,访谈题目为《小“财政”支撑起“大民生”》。
我县在首页设置“领导信箱”栏目,严格按照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目标,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认真回复群众的每一封来信,今年,我县共回复群众来信50余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73号】)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德政办字】112号),并成立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认真部署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安全等9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232条,做到及时公开,真实公开。
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门户网站和印发文件等方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准确和有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平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623条,新闻宣传类信息227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59条,决策类信息149余条,重点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190条。
1、政府网站。依托“中国·平原”政府门户网站,在2014年底形成了由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组成的平原县政府网站群,其中包括10个乡镇(街道)政府网站和18个部门网站。目前,除极个别单位网站外均已上线,正常运行,大大提高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双微”平台建设。我县于2014年正式开通平原县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自开通以来,政务微信、微博已陆续成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二平台,拓宽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已逐渐成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特色。
3、其他形式。县政府还借助电视台、《平原时讯》、电子显示屏、村级公开栏,通过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
平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按时答复。
目前,平原县人民政府没有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问题。
2014年,平原县人民政府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也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2014年,平原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内容上,对涉及经济发展与民生和稳定的信息实施重点审查;在程序上,明确了信息员初审、科室审核、分管主任审定的运行机制。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由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及其编发的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2014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把有行政职能的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了各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相关政务信息,接受政策咨询。
平原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相关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进一步丰富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定期维护和复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附表请见附件。
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