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平原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现予以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州市平原县光明西大街447号,邮政编码:253100;联系电话:0534-4211781,电子邮箱:swjljh@dz.shandong.cn。
2019年,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条,其中:水利局中机构职能栏目共计上传2条;负责人信息共计上传1条;政策法规栏目共计上传8条;公告公示15条;工作动态栏目共计上传9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汛情、旱情、灾情及预警信息栏目共计上传11条;河长制实施情况共计上传62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11条;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11条;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11条。其他信息52条。2019年,县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我局未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被提起举报。
1、坚持统筹推进。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开办公室统筹安排,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2、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队伍建设,采用定期通报和座谈会议等形式,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抓长效、出实效。
3、严格审发流程。组织办公室和业务科室信息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初审、审核、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做好采集、编写、审核、报送等各环节的流程把关,确保信息安全、准确。
1、部门网站。通过局门户网站,落实专人定时更新内容,主动公开水利项目建设、河湖管理、水资源保护、防汛抗旱、饮水安全等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变动、领导任职及个人简历公示等内容,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新媒体平台。严格按照“用好管好新媒体”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平原水利”、“平原县河长制”两个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更新内容,对日常工作动态、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及时进行推送。2019年共发布或转发微信信息141条(其中“平原水利”微信公众号55条、“平原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86条)。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决策公开力度不够,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接受社会媒体和全民监督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19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办结。
平原县水利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