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程度。在法治轨道上做到了“走在前,挑大梁”,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法治平原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6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3次。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法治讲座、党校干部培训和法治大讲堂的“三学一讲”学法考法制度。调整充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4个专项小组人员,将“一把手”述法延伸到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
(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力。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与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6次。
(三)优化政府职能体系,提升行政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融合开放“项目会客厅”,构建“无柜台同桌式”的“原满办”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组建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累计服务企业70余家,重大项目36个。二是深化“县镇同权”改革。成立城南分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可办理405项“县镇同权”事项和41项“跨域通办”事项,辐射周边乡镇,累计办件350余件。三是加强各领域监管执法。完成食品、药品、化肥、工业产品多批次抽检,推动政府职能向营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根基。一是规范文件制定流程,确保“程序合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制定前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2024年,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顺利走完流程。二是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处理全县到期和因上位法变动的文件,对11件到期文件、3件因上位法修改的文件以及31件政策文件,分别进行失效、废止处理,维护法治统一。
(五)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决策公信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各环节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论证和咨询制度,确保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制定《平原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审查超300份服务合同。开展4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镇街部门7000余件文件,集中清理有悖市场公平、不利企业发展的文件,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平原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综合运用案卷评查、统计分析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二是推进“德企行”平台高效运行。合理设置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要素统一汇聚、线上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机制,出台协作意见,联合研判重大案件。三是谋深做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府院联动”同堂培训,深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探索涉农检察综合履职模式,依托“一室一站一员一中心”,打造涉农案件线索归集处理平台。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投资180余万元进一步推动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为应急指挥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完善22个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立足现有基础设施和应急力量,建成13个基层应急救援站。
(八)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高标准建成3570余平方米“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矩阵,配备100余名工作人员。实行3+8+N入驻模式,集多种功能于一体,设置24个窗口、17个功能室与6个调委会。高质效应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线上平台,达成矛盾纠纷“线上预约、受理筛选、调解处理”一条龙服务。深化行政复议与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的沟通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我县行政复议案件112件,审结88件。深化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整治,收集问题线索12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五项府检联动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九)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协同党内、人大、民主等多种监督。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公信力。二是扎实开展民主监督。围绕群众重点关注内容开展民主监督4次,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探索“民主监督+”新模式。对老旧小区改造监管、噪声扰民等民生突出问题开展联合监督3次,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同纪委监督有效衔接、协调配合,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紧盯司法公正。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调研法检两院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十)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提升科技保障水平。开展为企综合服务改革。打造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法治、金融、人才、科创等8大服务板块,梳理首批增值服务事项清单64项,实现企业服务事项一站办。搭建“原满速勘”智能勘验平台,52个勘验事项“云”上运转,节省行政成本达70%以上。累计完成勘验流程386次,事前指导105次,节省出行里程1000余公里。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覆盖率、及时率、正确率均达到100%。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县委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及保密安全等工作,结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疑难问题。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党委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平原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治意识待提升,二是执法规范化不足,三是法治人才短缺。
三、改进措施
(一)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培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开展日常法治培训课程与专题讲座,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与实战演练,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并问责,同时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高校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同时鼓励支持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充实基层法治人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