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原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化解决民生问题为总目标,全方位、一体化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新时代现代化幸福新平原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将我县2024年法治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县主要领导发挥“头雁效应”,从宏观规划到微观细节,全方位主导重要法治工作,对重大问题深入调研、精准指导,对重点环节亲力亲为、精细协调,对重点任务严格监督、强力督办,制定《平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3个文件,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具体步骤、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年内专题研究法治工作达5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3次。
(二)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引领与统筹。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及保密安全等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定期系统部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对复杂疑难的法治问题进行集体研讨,确保决策科学、合法、有效。细化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定,对重大决策建立多轮合法性审查机制,执行党委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压实工作责任,全县94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深入剖析工作成效与不足,87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050名领导干部完成专题述法。
(三)全方位、深层次推进立法调研工作。在立法调研工作中,我县坚守原则、严控质量,多举措深入推进。自2021年起,设立12个立法联系点,2024年又申报一个市级点,各点构建系统工作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激发参与热情。2024年开展5次立法调研,收集二十余条意见建议。同时,大力加强立法宣传,向群众阐释立法调研的内涵与意义,传递群众的立法需求,细致解读调研对象,让立法过程成为普法契机。此外,注重提升调研成效,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地位,重点征求相关领域代表及群体的意见,依托智库外脑精准调研,确保数据信息准确可靠,从而找准地方立法切入点,配合上级立出良法,推动实现良法善治。
(四)筑牢保障,护航发展,促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全方位突破性新成效。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平原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制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查办实施方案》,综合运用案卷评查、专项监督、统计分析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保障。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围绕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五大平台”建设等中心工作,加大合同审查力度,在引进大项目、好项目上把好法制审核关。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德企行”执法检查平台运行应用。平台已入库执法人员1000余人、市场主体200余个,实现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检查对象等执法要素统一汇聚、线上监督。出台《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联合研判,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四是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2024年,平原县投资180余万元进一步推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深入推动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完善《平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22个专项应急预案,已有320余家企业完成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中型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应急预案全部完成备案工作。五是谋深做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线索统一受理、案件集中办理、社会综合治理”的涉农检察综合履职模式,打造涉农案件线索归集处理平台,4件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点评会上评定为高质效案件。六是强化法治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紧抓改革,优化调解,全力筑牢公正司法。一是推进司法先议改革。设立“司法先议心理辅导工作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打造“平安守护,原梦未来”平原少审品牌,顺利完成“少审司法先议”全省改革试点。二是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政法协同办案平台作为省委政法委试点县重点推进的项目,截至目前600余件刑事一审案件实现线上传输。推动法院检察院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改革,涉案财物中心采取自管的运行方式,实现了公检法共用,分区、分类、分案存放涉案财物。三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紧紧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一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图,划分动员部署、摸排筛选、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日常帮扶5个阶段。
(六)全民普法,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把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核心内容,认真组织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全县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二是加强青少年这一重点人群法治教育。出台《关于建立法治副校长联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相应配套制度,36名来自公、检、法、司等系统的法治副校长任职、服务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三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四是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并举,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五是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通知》,全县424个行政村、12个城市社区均按标准配备并进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县共培育“法治带头人”436人,“法律明白人”1308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2024年以来,已开展培训50余场次,参培率达到100%。六是高标准建成3570余平米“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矩阵,配备100余名工作人员。实行3+8+N入驻模式,集成来访接待、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综合指挥等功能于一体,聚焦各类重点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攻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灵活应变能力仍需加强。日新月异的新兴业态和日益复杂的案件类型,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挑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各部门单位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稀缺,个别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法律顾问覆盖率低,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充分。
三是普法宣传活动方式相对单一。宣传载体和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完善,与群众互动性不强,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对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进行授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建立执法案例库,定期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确保其能够有效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二是着力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强化我县与山东政法学院战略合作,运用好“山东政法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和“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同推进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发挥好群众身边“法治专家”作用。
三是提升普法教育质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不断营造基层法治氛围。深化实施“五类人员”学法考法活动,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