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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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

为快速、高效、有序地处置建筑安全事故及突发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在建房屋建筑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体系

成立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组、专家技术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黄彦朋   局  长

副组长:辛文同   副局长

张汝辉   副局长

韩洪笃   副局长

傅建泽   党组成员

张  冰   党组成员

成  员:解鲁征   办公室主任

杨  春   信访办主任

史秀芬   工程科科长

姚广涛   质监站站长

王德勇   安全科科长

杨忠飞   村建科科长

安书民   开发办主任

仇爱华   重点项目办主任

高建峰   政策法规科科长

郝光义   城建科科长

聂  坤   工会办主任

傅建强   燃热办主任

闫  龙   执法大队队长

孙冬梅   勘察设计科科长

蔡连明   明星公司董事长

田殿勇   坪建集团董事长

冯连祥   广通公司董事长

梁保华   市政公司董事长

马传华   华谊建筑设计院院长

2、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结束;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协调和调度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资金、器材装备等;统一发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信息。

3、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总调度协调和决策指挥;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组长做好综合协调和现场救援;各成员按照组长和副组长的要求,负责做好救援组织和善后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1、组成人员

主  任:张冰

副主任:解鲁征、史秀芬、仇爱华、傅建强

成  员:张立、刘辉、王金珍、蔡传泉、俞海清 、崔尚彬

2、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对有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教育培训;根据机构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住建局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及通信信息;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有关部门及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组、专家组、救援组、后勤组的联络,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与“110”“120”“119”等部门的联系;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指令和要求,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合理调度车辆及设备、材料等物资;落实应急救援值班制度;收集相关信息,协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信息、舆情报送和发布,及时客观地报送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现场指挥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辛文同

副组长:姚广涛、安书民、聂  坤、杨忠飞

成  员:班宁、孟祥禹、许庆国、祁飞亚、宋文岩、张岩

2、主要职责

根据事故原因和类型,第一时间确定抢险队伍;按照专家对事故救援提出的技术建议和领导小组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实施现场救援;科学调配救援力量、安排救援顺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做好善后工作。

(四)专家技术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傅建泽

副组长:马传华、史秀芬

成  员:侯振军、李久法、高晓燕、姚仲瑞和市(县)专家库中涉及质量、安全、岩土、结构、材料、燃气、电气等方面的专家

2、主要职责

及时确定、变更救援专家成员及各自职责分工,建立通讯网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联络组织相关专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抢险救援方案;全程参与事故抢险救援,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五)抢险救援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韩洪笃

副组长:王德勇、闫  龙、辛志岭、娄秀华

成  员:陈雷、焦方玉、刘永刚、任年超、王德兴、蔡连明、田殿勇、冯连祥、梁保华

2、主要职责

抓好各抢险队人员落实和装备配备,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救援演练;按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调派抢险队赶赴现场,组织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服从现场指挥组统一指挥,严明纪律。

3、救援队伍组成及职责

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抢险队伍,由各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担任事故抢险救援队长,作为住建局应急抢险队伍,归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照救援组的安排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企业(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公司部门相关人员、项目部施工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抢险救援分队。负责建立抢险救援分队和网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组织自救;配合现场指挥组做好现场救援工作,及时提供建筑工程技术图纸和资料支持。

4、抢险救援队分类及分工

(1)物体打击、火灾、中毒应急抢险:由广通公司抢险队负责,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急救员2名、电工2名、焊工2名、吊装工4名、驾驶员1名。

(2)机械伤害、施工用电和塔吊倒塌应急抢险:由明星公司抢险队负责,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急救员2名、架子工3名、焊工2名、电工2名、塔吊司机2名、信号指挥2名、驾驶员1名、普工5名。

(3)高处坠落、脚手架和模架垮塌抢险:由广厦公司抢险队负责,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急救员2名、架子工5名、焊工2名、电工2名、驾驶员1名、普工5名。

(4)基坑坍塌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急抢险:由市政公司抢险队负责,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急救员2名、焊工2名、驾驶员2名、机械操作工5名,电工1名,普工5名。

以上四支抢险救援队伍,除了按统一调配负责其它企业的专业抢险救援外,同时负责本企业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

(六)后勤保障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张汝辉

副组长:杨春、高建峰、仇爱华

成  员:姚仲瑞、刘厚祥、孙洪奎、邵克庆、颜景军、刘永军

2、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事故抢险中所需的抢险物资调度,协调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伤亡人员的临时安置;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并协调公安、人社部门或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认定赔付;指导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等工作。

3、抢险救援物资配备

四支抢险队要按照抢险救援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和救援机制,认真做好装备、物资、器材等准备工作。(配备要求见附件2)

三、事故分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建筑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事故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有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险情或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2、报告程序。发生在建工程安全险情或事故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县住建局或其他有关部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县住建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报告内容。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在建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二)预案启动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视情形确定是否上报县政府启动县级应急抢险救援预案。

(三)响应程序

1、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由应急办公室通知现场指挥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初步确定和调查。

2、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现场状况,确定应急专家专业和数量、抢险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物资器材数量,并报领导小组。

3、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由应急办公室通知专家技术组、抢险救援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应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协调公安等部门,做好周边人群疏散、现场秩序维护及伤员抢救工作。各专业处置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按照本预案“组织机构与职责”中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明显的标志,拍照、录像,记录及绘制事故现场图,保存好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现场指挥组、专家技术组、抢险救援队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救援方案。

5、专家技术组要全程提供技术保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6、后勤保障组按照现场指挥组的要求,及时调度、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实施。协调有关单位对受伤人员临时安置等。

7、信息报道。参加紧急处置的各小组、单位,应随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事故变化、救援进展情况等重要信息。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领导小组集中、统一管理发布,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领导小组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

8、应急结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组确认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1)突发事件现场得到控制,遇险人员全部得救;

(2)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消除,没有继发的可能性;

(3)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经结束;

(4)已经采取必要防护措施,能够防止公众再次受到危害。

9、善后处置。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下一步事故处理工作提供支撑。指导企业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四)相关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救援所有成员和值班电话要始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设备器材保障。应急办公室定期组织督促企业对救援设备、器材进行检修、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3、队伍保障。各类应急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包括紧急情况下正确辨别危险性质与合理选择防护措施的能力培训,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等,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应变能力。

4、秩序保障。在极易造成拥挤的疏散通道内布置专人看护,保障现场车辆畅通,确保援救工作顺利进行;派专人引导疏散被困人员逃生,并维持秩序和清点人数,确保人员撤至安全地带;明确专人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划定警戒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以防造成人员伤害,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原貌,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5、物资保障。配备必要物资,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各企业负责物资储备供应,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担架、止血带、颈托、夹板、绷带等医疗救护器材;金属切割机、登高梯子、安全带、挖掘机械、汽车吊、装载机等设备设施;必要的照明器具、通讯器材、灭火器材等。

五、有关要求

1、应急办公室和各企业,应根据本预案实施情况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关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做好培训的检查、评估和考核记录。

培训内容要包括:危险辨识,基本防护知识,易燃易爆品泄漏处理措施,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佩戴,安全疏散、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针对可能的事故情景及承担的职责,不同的人员应培训不同的内容。

2、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指导各单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3、各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可用状态。

4、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要及时报应急办公室。

5、各建筑业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

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