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我局对2025年已到期的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工作,现将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附件:2025年平原县年度校验公示名单.xls.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