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我局就《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12月17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同时,于11月16日召开专家听证座谈论证会,均无意见。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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