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文件在政府网站公开后,公示期内收到反馈意见两条,采纳意见两条。
平原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
平原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平安大街166号 邮箱:pyxzwgk@dz.shandong.cn
网络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34-4212826,举报邮箱:dzpywxb@dz.shandong.cn
鲁ICP备12026335号-1 鲁公网安备 371426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371426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