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Government of Pingyuan County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对《平原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
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pyczjszg@d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平原县兴原西街208号,平原县财政局,邮编:253100,联系电话:0534-4211007;0534-4218998。
反馈意见建议的同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对反馈意见不清的匿名信函(含电邮)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平原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平安大街166号 邮箱:pyxzwgk@d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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